料理酒菸酒稅額調低

資料來源: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

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,自97年5月16日起,料理酒每公升菸酒稅額由原徵收22元調降為9元,市售每瓶600cc料理酒,其酒稅將從現行13.2元調降為5.4元,亦即每瓶600cc料理酒降稅7.8元。
該局說明,立法院業於本(97)年4月22日三讀通過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並經 總統5月7日公布。本次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定自5月16日起施行。
該局呼籲,為確保食用安全,請消費者選購合法酒廠所產製之料理酒。另請料理酒產製廠商,應將政府降稅額度完全反映在該產品最終售價,以鼓勵消費者使用合法料理酒。
(聯絡人:審查三科鄭股長;電話23113711分機170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