賦稅改革所得稅制改革方向之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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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財政部表示,鑑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98年底屆滿,提供所得稅制改革的契機,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將「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所得稅制改革方案之研究」及「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之檢討」等所得稅制改革納入研究議題,俾深入研議,廣泛聽取各方意見,尋求社會共識,提出具體可行方案。
  財政部說明,有關所得稅制改革,除將檢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,初步規劃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,及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,俾有助於營造具國際競爭力的租稅環境,對於吸引外人投資,帶動經濟成長,注入強力而嶄新的動能。此外,財政部亦將藉此次改革的契機,將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之部分稅收,研議用以調整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殘障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等,俾以適度減輕受薪階級、弱勢團體及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。
  財政部表示,本次賦稅改革係以達成「經濟發展」、「社會公義」、「國際競爭力」及「永續環境」為總目標,透過「增效率」、「廣稅基」及「簡稅政」等改革重點,逐步加以落實。有關所得稅制的改革係全盤性,不僅考量營利事業所得稅於產業間租稅負擔之衡平及國際競爭力,亦將落實照顧廣大受薪階級、弱勢團體及中低所得者,為我國經濟永續發展及國際競爭力提升注入新動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