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97年5月1日至97年6月2日,未於申報期間內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,小心得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哦。
一、什麼情況下要加徵滯報金:
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,在收到稽徵機關所填發的滯報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,補辦結算申報的話,經稽徵機關據以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者,按所核定之應納稅額另外加徵10%滯報金,最高不超過3萬元,最低不少於1,500元。
二、什麼情況下要加徵怠報金:
在收到滯報通知書之日起超過15日仍未辦理結算申報的話,經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者,按所核定之應納稅額另外加徵20%怠報金,最高不超過9萬元,最低不少於4,500元。
除此之外,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要更加注意,未按時申報未分配盈餘,也是得要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。
為了看緊自己的荷包,按時並誠實申報納稅才是上策。
如有疑問請洽第一課楊課長,聯絡電話: (05)3621010 轉1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