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臺中訊)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,7月18日卡玫基颱風造成臺中市多處地方淹水,如民眾車輛泡水受損已無法修復,請於一個月內持車牌、行車執照、身分證、印章、車輛來源證明及災害證明(如里長證明書)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;如車輛短期內無法修復,亦請持上開證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登記,俟修復後再重新驗車辦理復駛登記。
該局籲請車主注意,辦理報廢或報停登記(同日未辦理過戶者)後,車輛未使用期間日數之已繳納稅款,該局會主動辦理退稅,車主不需另外申請,屆時會寄發退稅支票至車主車籍地址。(748)
欠稅不繳薪水有可能被扣押
(臺中訊)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:行政執行處待執行案件雖然很多,除對鉅額欠稅戶加強執行外,對一般欠稅人只要發現有可供執行之財產,即會據以執行,而員工得領取之薪資也是可供執行之財產,其執行方式為發函傳繳,未主動繳納者,行政執行處即會發函向欠稅人服務之公司或機關進行扣押薪水,並可按月最高收取薪水之三分之一,直到繳清欠稅始撤銷扣押,又因欠稅人大多尚屬在職狀態,使得行政執行處透過扣押薪水而徵起欠稅之成功率相當高。
行政執行處扣押欠稅人服務單位所支領之薪水,會使得欠稅人因遭受強制執行而將欠稅之情事曝光,造成服務處所之長官或老闆不良印象,進而影響個人聲譽。
繳稅是國民應盡之義務,該局呼籲,欠稅人應如期繳納各項稅款,以免因欠稅經移送執行, 除了額外加徵滯納金之負擔外,更有可能因遭扣押薪水進而造成許多意想不到之負面後果,欠稅人不可不慎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