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山有位民眾來電詢問其房屋目前閒置不用,是否可免繳房屋稅,地方稅務局旗山分局答覆:空置不使用之房屋,應按使用執照用途課稅。例如某乙於某地購置新建二層透天房屋一棟,依使用執照用途一樓為店舖,二樓為住宅,因購買後空置不用,依上開規定,一樓得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,二樓按住家用稅率分別課徵房屋稅。 地方稅務局指出房屋閒置與汽車閒置不用情況不同,汽車係課徵使用牌照稅,因此汽車閒置不用可至監理站報停駛,停駛這段期間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,惟空置不為使用之房屋,仍按使用執照用途課稅。 基於節稅考量,如果你現在房屋現已供住家使用,惟房屋稅仍依據使用執照所訂用途課稅,亦即非依住家用稅率課徵者,請及早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才可節省稅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