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贈與子女土地及地上建物,是否要重新申請?

資料來源: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

 

更新日期:110-07-12

發佈單位: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