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出租,房屋稅稅率適用情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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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有民眾詢問,房屋出租給他人,是不是要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?
該局說明,房屋稅是依照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區分適用稅率。也就是說,房屋如果出租給他人作住家使用,則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.5%課徵房屋稅;若承租人作營業或倉庫使用時,則按營業用3%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該局進一步說明,房屋如不出租回復作為自住使用時,請記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改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民眾如有疑問,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-476969洽詢。

更新日期:110-06-29

發佈單位:彰化縣地方稅務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