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稅約定轉帳扣款失敗者,請持補發稅單儘速繳納

資料來源: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

110年房屋稅約定轉帳繳納扣款失敗者,財稅局將陸續重新寄發房屋稅繳稅書及轉帳無法提兌原因通知單,請收到稅單的民眾於期限內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。

稅局表示,110年房屋稅開徵,選擇以金融帳戶或郵局轉帳繳納者,已於6月1日零時辦理扣款,如因存款不足、帳號錯誤等原因致扣款失敗者,財稅局已再次寄發稅單,收到補發繳款書的民眾,除可至銀行臨櫃繳納外,還開放下列繳稅管道,歡迎多加使用。

(一)行動裝置繳稅: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,掃描稅單上的QR-CODE,依序完成繳稅程序即可在家輕鬆繳納房屋稅。

(二)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:請至繳稅服務網站(網址:https://paytax.nat.gov.tw)進行繳稅。

(三)現金繳納:請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(郵局不代收);稅額3萬元以下者,可至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(OK)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。

民眾如有其他疑義,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-877979 或08-7338086轉212~219、221~224洽詢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更新日期:110-06-22

發佈單位:屏東縣政府財稅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