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09年9月16日起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提高為每筆3萬元

資料來源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

(臺中訊)便利商店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來來OK)營業門市遍及全省且24小時營業,繳納稅款無須負擔手續費,民眾經常去便利商店繳納稅款。

  為更加便利納稅人,自109年9月16日起,至便利商店以現金方式繳納稅款,最高限額由現行稅額2萬元以下,調高至3萬元以下,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貼心提醒,於繳納稅款時,記得請店員在繳款書收據聯加蓋店章,確認店章清楚完整後,並妥善保管作為繳稅證明憑證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  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或04-2258-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更新日期:109-09-30

發佈單位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