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,且無須辦理現值申報
(臺中訊)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依土地稅法規定,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,且無須辦理現值申報。民眾辦理繼承時,記得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,再持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稅捐機關查註無欠稅後,方可到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。
該局進一步表示,為提升便民服務,該局已與地政事務所跨機關合作,實施傳真查欠聯繫作業。民眾只要就地於所轄地政事務所將相關資料傳真後,即可完成查欠作業,並辦理繼承登記,大幅縮短申辦時程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。
如仍有任何問題,可利用免費電話:0800-086969或(04)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,將有專人提供服務。
更新日期: 105/02/03
發佈單位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