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網路完成交易之營業人以其住家登記營業處所者適用住家用稅率 資料來源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:2015/06/08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於網路完成交易之營業人以其住家登記營業處所者適用住家用稅率(臺中訊)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,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,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,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,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,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86969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更新日期:2015/06/08發佈單位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