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稅務局退稅支票請儘速提兌 資料來源: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:2014/01/21 回上頁友善列印 收到稅務局退稅支票請儘速提兌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納稅義務人若接獲稅務局之退稅支票,請儘速持向公庫銀行兌領,以免因遺失或逾票據法規定有效期1年之兌領期限,致無法提兌。 稅務局特別叮嚀受退稅人,有鑑於電話詐騙事件日益猖獗,納稅人若接獲來電告知退稅,切勿按指示至ATM操作提領或告知對方身分證字號、存款帳號等,以免上當受騙。 撰稿人:資訊科 ?春美 電 話:331900轉分機712更新日期:2014/01/21